河南省检察院调研组到濮阳调研指导社区矫正和财产执行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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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4月23日,检察官(jiǎncháguān)出庭支持公诉。
你能想象吗?当你在考场(kǎochǎng)上奋笔疾书时(shí),同一考场的(de)考生却使用看似常见的橡皮擦、计算器、中性笔、口罩、水杯等工具实施作弊行为,上演着真实的“窃听(qiètīng)风云”。去年,我办理了一起32人团伙犯组织(zǔzhī)考试作弊罪、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案件,参与作弊的考生超400人。依法严惩考试作弊犯罪,对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、培育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风尚(shèhuìfēngshàng)具有重要作用,我感到肩上的担子沉甸甸的。
2022年(nián)11月,在全国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湖北(húběi)宜昌考点,现场监考人员发现多名考生疑似作弊并报案,公安机关随即(suíjí)立案侦查(zhēnchá)。2023年6月,涉案人员陆续被抓获,我院(wǒyuàn)第一时间依法介入引导侦查。通过阅卷,我们就(jiù)取证方面提出指导侦查意见,并跟进案件进展。2023年7月至10月,考虑到案情复杂、涉案人员较(jiào)多,经与公安机关协商,我院分批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刘某、叶某、杨某等人。
2023年(nián)10月,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,为了(le)进一步(jìnyíbù)还原案件事实,我(wǒ)对现有证据重新作了梳理,全面细致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。经审查我发现,2021年,长期从事(cóngshì)教育培训行业的刘某、叶某、杨某等人,得知一级建造师、二级建造师等考试(kǎoshì)组织作弊具有很大的操作空间和丰厚的利润,便动起了歪心思,并逐步(zhúbù)组建起专门从事(zhuānméncóngshì)考试作弊的团伙。这个团伙分工明确,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,有人负责联系上线试图窃取试题及答案,有人负责购买或提供考试作弊的设备,有人负责从各地招揽考生。
从2021年起,他们对外宣称提供多个类型考试的“VIP”服务,向每名考生收取2万元至8万元不等(děng)的费用,承诺不过全额退费。这种“VIP”服务涵盖一级建造师、二级(èrjí)建造师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多个类型,覆盖湖北、云南、广东等多地考点(kǎodiǎn)。经过(jīngguò)口口相传和(hé)熟人介绍,越来越多的考生找到他们。截至案发,该团伙(tuánhuǒ)招揽、组织参与考试作弊的考生超400人。
大型考试往往都会设置严格的(de)入场安检(ānjiǎn)流程、屏蔽(píngbì)仪器,这个犯罪团伙是如何得手的?我和同事综合(zōnghé)犯罪嫌疑人(xiányírén)供述、证人证言等进行全面分析,进一步厘清了作案手法和案件证据,认为该团伙使用的作弊方法分为两种:一种(yīzhǒng)是考前作弊模式,团伙成员事先联系上线提前获取考试答案,使用特殊处理的纸张,将答案打印在准考证的背面(正面则正常打印)并(bìng)(bìng)发放给考生,考生佩戴专门的眼镜即可看见答案。另一种是考中作弊模式,团伙安排专人将装有(zhuāngyǒu)针孔(zhēnkǒng)摄像头的口罩、水杯带至考场,拍摄试卷并传输至考场外由“枪手”答题,并借由考场附近搭建的信号发射塔传输答案,考生则使用带有解除接收信号屏幕装置的中性笔、橡皮擦等设备,接收考场外传输的答案。
出乎意料的是,我发现(fāxiàn)该犯罪团伙使用的这些设备(shèbèi),有很大一部分是他们(tāmen)自行加工和改造的。为了作弊成功,他们专门选择相对小型、偏远的考点,并在考试前组织集中培训,教考生如何使用设备和逃过检查。经统计(tǒngjì),2021年至(zhì)2023年,该犯罪团伙在各地组织的一级建造师、二级建造师等多个考试中,向(xiàng)考生提供和使用各类作弊器材超1000件,违法所得超400万元。
我和同事通过细致审查,逐一查明主犯层级、涉案金额、招募人员数量等犯罪事实,光审查报告就(jiù)写了380页、25万字。2024年3月至5月,我院分三批对31名犯罪嫌疑人(xiányírén)以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、非法获取国家秘密(mìmì)罪提起公诉,1名犯罪嫌疑人因犯罪情节轻微(qīngwēi)、认罪态度(rènzuìtàidù)较好且(hǎoqiě)认罪认罚、全部退赃,我院决定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。
该犯罪团伙为什么瞄准这些专业技术资格考试?经分析后我发现(fāxiàn),这些考试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含金量高,市场(shìchǎng)需求量巨大,就(jiù)国家一级、二级建造师来说,考生(kǎoshēng)如果通过考试取得相应建造师的资质(zīzhì),就可以成为项目经理或挂靠其他建筑公司,进而能提高工资待遇;即使不能通过,对(duì)考生而言也没有钱财损失,培训机构“不过退全款”的承诺消除了考生的后顾之忧。
为(wèi)进一步净化教育培训行业环境,我院决定在提起公诉的(de)同时,对叶某等28人提出从业禁止的建议——刑罚执行完毕后三年或(huò)五年内不得(bùdé)从事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招生、培训、组织考试等相关工作,均获得法院的支持。
2024年9月23日,随着最后一份判决书的下达,叶某等21人被(bèi)法院分别以组织(zǔzhī)考试作弊罪、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至(zhì)七个月,各并处罚金10万元至5000元,另外10人因犯罪情节轻微,分别被判处拘役、单(dān)处罚金。
当案件落下帷幕,我心中的石头也终于落地。这起案件让我看到了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公平(gōngpíng)正义(gōngpíngzhèngyì)方面的重要作用,我们必须(bìxū)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严格依法办案,对违法犯罪行为绝不姑息,让人(rén)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。我也希望每一个人都能(néng)明白,作弊行为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,更是对他人的不公平。学习(xuéxí)没有捷径,试图在考试中投机取巧的人,往往只会(zhǐhuì)步入歧途,远离理想的人生轨道。
(口述人(rén)单位: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检察院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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